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近日披露,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百度”)的前员工金先生,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被终审裁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缓刑一年。
据判决书显示,被告人金 xx,男,1996 年,大学文化,案发前系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员工,2021 年 3 月,百度内部安全部门,向百度职业道德建设部举报了金先生。因涉嫌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于 2021 年 3 月 9 日被羁押,同年 4 月 15 日被取保候审。后在家属的帮助下,赔偿百度 7 万元并获得谅解。
据悉,2020 年 8 月至 9 月,金先生在百度商业质量效能部负责测试开发工作期间,对百度可视化项目程序数据库内的数据进行删改,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产出相关的项目质量评估数据等后果,百度为恢复数据及功能,支付北京中海义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1.63 万元。
据金先生供述,他毕业后就在百度工作,工作内容是测试公司的平台与写程序。2020 年 8 月或 9 月,公司派其他员工来接手项目,自己对这个安排感到不满意,为了显示其在这个项目里还有作用,就对平台的数据进行了破坏。而证人艾某称,金先生进行上述违法犯罪行为,是“由于对部门领导不满”。
法院认为,金先生违反国家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删除、修改操作,后果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金先生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,并在家属的帮助下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,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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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的“删库跑路”,删库一时爽……